qs相关咨询QS*相关咨询: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 safety 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 目录1规定历史 2食品分类 3市场准入 4细则解读 5编号规则 ? **则 ? *二则 ? *三则 6认证新规 7认证费用 8认证程序 ? 申请阶段 ? 审查阶段 ? 发证阶段 9认证仪器 10禽兽 11圣骑士 12火枪手 13空气开关 14去死 15人员简称 16歌曲 ? 歌曲信息 ? 歌手介绍 ? 歌词信息 1规定历史编辑QS认证分两大类,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工业生产许可。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80号公布,根据2010年4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对QS的定义:QS企业产品生产许可,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家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了《*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纳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而其中*八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新旧版对比[1]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2005年9月1日*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79号)颁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五章*四十七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根据《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包括食品在内,共有66种工业产品在经营销售时需要印贴QS标志: 1 ;人造板 2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 4 冶炼用耐火材料 5 ;圆股钢丝绳 6 ;轴承钢材 7 ;泵 8 ;空气压缩机 9 ;蓄电池 10 ;机动脱粒机 11 ;防爆电气 12 ;砂轮 13 ;内燃机 14 ;电线电缆 15 ;电焊条 16 ;电力整流器 17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1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19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 20 ;化肥 21 ;农药 液 34 ;特种劳金属结构 50 ;水文仪器 55 ;燃气器具 制度。 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部门应当向企业负担。 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赵女士 联系电话: 咨询QQ: